建質函[2005]236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共中央宣傳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聯合印發《關于開展“2005年全國質量月”活動的通知》(國質檢質聯[2005]210號),決定于2005年9月在全國開展以“奉獻優質產品,構建和諧社會”為主題的全國質量月活動。現就建設系統開展“質量月”活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切實做好“質量月”活動的各項組織工作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圍繞今年“質量月”活動的主題,加強領導,精心安排,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的活動方案,切實組織好“質量月”活動。要通過“質量月”活動,推動城鄉工程質量整體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二、突出重點,全面開展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
為貫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促進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增強質量意識,今年年初我部統一部署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并將于9月開始對各地區進行督查。各地要結合“質量月”活動,按要求認真做好本地區工程質量的檢查、巡查,抓好有關建設工程質量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技術標準的貫徹執行,督促工程建設各方企業和人員規范質量行為,進一步提高企業和廣大職工的質量責任意識。對檢查中發現的有質量問題工程,要將有關責任方記入不良記錄,并向社會公布曝光。
同時,要加強村鎮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強化對村鎮建筑隊伍的技能培訓,重視對村鎮居民工程建設質量知識的宣傳和引導,促進城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的健康發展。
三、大力推進建筑節能監管工作
建設高質量、低能耗的建筑工程是對社會財富的節約,也是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重要內容。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發展節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以及建設部推廣建筑“四節”的要求,在繼續抓好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安全的基礎上,將建筑節能作為監督的重點。做好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宣傳和培訓,強化建設各方建筑節能意識,保證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貫徹執行,引導和鼓勵企業積極開展“降廢減損興質量”活動,共同推動建設節約型社會。
四、深入開展建設工程質量的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廣泛動員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企業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要充分利用網絡、電視、廣播、報紙和雜志等宣傳手段,采取知識競賽、演講、座談等多種形式,加大宣傳聲勢,普及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基本知識。要以建設工程質量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為主要內容,組織開展質量法規和技術標準的教育培訓。同時,要組織企業圍繞不斷完善企業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創造高質量的工程產品及提高質量管理水平,以誠信、質量贏得市場競爭力為主要內容,積極開展“奉獻優質產品、構建和諧社會”和“質量在我手中,用戶在我心中”為主題的討論活動,營造人人關心、人人重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