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國家稅改已經進入沖刺階段,5月1日,即將對最后的四個行業房地產、建筑業、金融及生活服務業推行營改增。營改增是價內稅到價外稅的轉變,也是環環征稅到環環抵扣的轉變,它消除了增值稅與營業稅長期并行產生的重復征稅問題,是當前大勢所趨。因此,我們應以此為契機,主動適應稅改,完善公司內部管理體系,近期相關的實施細則已經陸續出臺,針對細則結合西南公司自身特點,我個人認為當前應從如下幾個方面做好應對:
1、調整招投標計價規則。將所有類目所能夠取得的增值稅全部單列出來,單獨報價。公司應盡快摸清各種不同的工程類型,自身的稅負能控制在什么樣的水平,對招投標環節是一個重要參考。營改增將是企業經營管理領域的一次大洗牌,其實質就是企業之間內部管理的較量,內部管理越完善,自身稅負越低,競爭力越強。
2、建立供應商數據庫。梳理、完善供應商相關涉稅信息,優先選擇能提供專用發票的優質供應商。通過詢價摸底發現,規模越大、內部管理財務核算越規范的供應商,取得增值稅專票的成本越低,加價越少。
3、管好增值稅發票的三個環節。即進項發票的取得與認證、銷項發票的申請開具、申報環節的準確與及時。
要盡可能多的取得進項發票,項目層面具備條件的應該把先取得發票后付款作為財務管理的底線,沒開發票堅決不付款。對已取得的發票,要及時認證,對認證通不過或者無法認證的發票,要及時退回重開,認證通過的要將發票信息形成臺賬,定期清理已認證未抵扣的進項,防范長期未向甲方開票導致的進項稅過期。
增值稅后,實行當地預交,回機構所在地申報的原則,發票在總公司自開再寄回區域公司項目所在地,管好銷項發票的申請,應注意每個項目合同名稱,屬于新項目還是老項目,適用什么樣的稅率及預征率等。區域公司應建立一套臺賬,對下屬所有提交申請的項目,按預征率與申報稅率的差,要求項目預交足夠的銷項稅金,下月初再根據上月進項票的實際取得與認證情況申報交集團公司后,多余部分再返還給項目部,以此防范資金風險。
另外,增值稅后,每月15日之前集團要以區域公司為單位匯總所有項目申報納稅,因項目眾多,所在地分散在全國各地,對申報數據的準確與及時就顯得更加重要,不能因個別項目的拖延導致集團申報逾期,也不能因個別項目的疏忽導致集團承擔額外的稅費。因此,區域公司要提前對各自申報的項目數據把好關。
4、強化財務核算。對新老項目做好區分,準確核算各新老項目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按細則約定,開工日期在4月30日之前的屬于老項目,否則按新項目管理。同一個部門承接多個分包項目的,分項目輔助核算,分開核算增值稅稅款。
5、管理好固定資產。根據細則,企業購買固定資產取得的進項稅額也可以充分抵扣,該規定變相鼓勵企業加大固定資產投資。因此,對5月1日之后取得的固定資產,不管是新項目還是老項目,都應該開具增值稅專業發票,充分抵扣,并將該固定資產轉入區域公司賬面納入固定資產科目統一管理,分期攤銷。另外,對于從甲方取得的不動產,確實需要進入公司固定資產的,應過戶為公司抬頭,不得過戶到個人名下,否則該項不動產取得的進項稅無法抵扣。
6、分供方合同管理。前期分供方的合同只有一少部分是以集團公司名義簽訂的,5.1日營改增之后,因增值稅抵扣需三流合一(合同流、發票流、資金流需一致),新開工項目大量的合同只能以集團公司名義簽訂,并且原則上不允許出現委托付款。因此對新項目而言,區域公司需要關注新項目所有的分供合同簽訂情況與發票付款情況,防范項目長期拖欠部分分供方工程款給公司造成的訴訟風險。
另外,根據細則,建筑勞務及分包增值稅發票都將在備注欄注明合同名稱及發生地,材料這塊因不好界定沒有該要求。因此,建議新老項目大宗材料由區域公司統一談判集中采購,在合理的范圍內尋求利益最大化。
7、加強稅務管理,建立溝通機制。集團、區域公司、項目部都應設置專人負責內部增值稅各項工作的對接,當前稅改實施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還未涉及到的新問題,基層稅務在業務處理上可能要求也各不一樣。因此,完善的溝通機制,便于迅速與集團總部溝通,盡快將問題解決。
建立發票交接清單。當前增值稅進項票的認證(部分網上認證沒有的)與發票的開具都只能在集團進行,中間涉及項目與區域公司,區域公司與集團兩個交接環節,建立發票交接清單,防范因個人疏忽導致的稅票丟失責任界定不清,這就顯得尤為必要。
另外,每月項目與區域公司、區域公司與集團都應對賬,確保增值稅手手清。營改增后,每個項目部當月實際承擔的稅負各不相同。因此,項目部、區域公司都應做好相關臺賬,對賬的同時,也是稅負分析的過程,對后期各種類型項目投標報價增值稅實際稅負提供了參考依據。
因個人水平有限,以上是本人的一點愚見,不當之處,敬請諒解。